
此前經雙方友好協商,已就船用燃料油跨港區直供試點企業、供油船舶準入機制、共同建立港口經營備案和口岸監管互認長效機制、落實協議的工作機制等達成共識。
根據協議,兩地交通港航部門在中石油上港、浙江海港國貿2家供油企業試點基礎上,共同建立一體化供油船舶名錄庫,兩地相關經營備案手續、供油市場監管實施互認。
雙方將以船用燃料油一體化供應作為浙滬海事服務合作的新起點,有序擴大試點范圍,拓展深層次合作,共同推進兩地國際航行船舶綜合海事服務和LNG加注等領域的廣泛合作,攜手推動建設“長三角海上合作示范區”。
本次合作協議的簽訂,是兩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加快同長三角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提升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要求的生動實踐,是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促進長三角區域市場融合發展的又一范例,將有力提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服務能級、推動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一體化治理體系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