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事局近日公布《三亞“4·3”“海豐峴港”輪與“粵南澳漁36062”輪碰撞事故調查報告》。2024年4月3日零時17分左右,在三亞市崖州中心漁港以西約39海里處,巴拿馬籍集裝箱船“SITCDANANG”輪(中文名:“海豐峴港”輪)與廣東籍漁船“粵南澳漁36062”輪發生碰撞。事故造成“粵南澳漁36062”輪沉沒,船上配備的8名船員全部死亡,“海豐峴港”輪艏尖艙破損進水。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980萬元。構成較大等級水上交通事故。
調查報告指出,“海豐峴港”輪和“粵南澳漁36062”輪會遇存在碰撞危險時,均未采取避碰行動,是導致碰撞事故的直接原因?!昂XS峴港”輪負主要責任,“粵南澳漁36062”輪負次要責任?!昂XS峴港”輪二副是事故直接責任人,“海豐峴港”輪船長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此外,“粵南澳漁36062”輪進出港未報告;南澳縣嘉鑫漁業有限公司涉嫌私下轉讓漁船船網工具指標和掛靠管理漁船;山東海豐航運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存在兼職行為;南澳縣海洋綜合執法大隊沒有發現漁船進出港未報告;三亞市崖州區農業農村局沒有發現漁船配員不足、有關船員未持有有效漁業船員證書、進出港未報告。
調查報告提出處理建議:“海豐峴港”輪二副和船長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調查處理?!昂XS峴港”輪違法行為,建議由三亞海事局依法調查處理?!盎浤习臐O36062”輪涉嫌進出港未報告、未按規定配足職務船員和有關船員未持有有效漁業船員證書的違法行為,建議由南澳縣海洋綜合執法大隊和三亞市崖州區農業農村局依照權限依法調查處理。南澳縣嘉鑫漁業有限公司私下轉讓漁船船網工具指標和掛靠管理漁船的行為,建議由南澳縣海洋綜合執法大隊調查處理。山東海豐航運公司主要管理人員違規兼職行為,建議由山東海事局調查處理。漁業相關主管部門存在的問題,建議由南澳縣農業農村和水務局和三亞市農業農村局依照權限調查處理。